想不想要一个孩子?
一位gay朋友出国三年,回来后拜访当年一起玩耍的朋友,发现结婚的人很多。效率高的,孩子都生出来了。朋友自己已经过了32岁生日,决意不与女性结婚,但很想要个自己的孩子。
我的单位一位同事在极其繁忙的工作中抽空也生了孩子,我真是非常佩服她。好在她身体好,没有早孕反应,怀孕7个多月还参加团队活动区爬山,直到预产期前两周才休假。而最大的挑战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工作,怀着一个新生命,怎么能兼顾这些?所以,办公室不少女强人选择高薪职位,放弃了要孩子。一位女性高管感叹,说前面那位同事生的孩子和妈妈真像,闭着眼睛都像,基因的力量真是太强大了。她疑惑说,也许好奇是人类生孩子的一个很大动力吧,看孩子和自己长得像不像。这种好奇,深究起来,应该就是遗传的力量。不管你是很帅很聪明,还是样貌平凡,身为芸芸众生的一员都是独一无二的,绝大多数人都想让孩子带着自己的基因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分享阳光雨露。
而对于下一代的喜爱,对于新生命的憧憬,并不一定非得通过亲自造人来解决,抱养孩子也是一个途径,尤其对于同志们来说。(沧水)
关于孩子
文/阿清
我对孩子一直没什么感觉,有人说养了就有感觉了,这点我信,就像以前我没养过小狗,看到别人把狗当宝贝的样子也不理解。但养了只小狗后就明白了,不过,后来我嫌小狗太烦了就把它送了别人。可如果养了个孩子嫌他烦了,自己就得咬牙继续烦下去。
分析一下大家要孩子的原因,不外乎以下5个:
不能断了香火 什么叫香火呢?就是要经常地向祖先烧香上供送纸钱。据说这样,列祖列宗在那边才能有吃有喝,才能保佑子孙万代。不过在中国大陆,“破四旧”闹得早已没人烧香上供,各位先人可怜呀,断粮都好几十年了。现在,所谓“延续香火”已演变成“有个后代”的意思了,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把基因传下去。不过,如果我已没了,活着的人有没有我的基因,与我还有什么关系呀?我可不信我会到另一个世界去,靠后代为我烧的纸钱来花销,那还不如我自己趁现在先狠狠地多烧些,存在那边呢,说不定还有利息。
完成自己未能完成的心愿 人生总有很多遗憾,很多人就想要个孩子来了却自己的遗憾,比如自己一直想有个强壮的体魄却一直是瘦弱加病痛,就恨不得生个孩子然后把他培养成运动员,这样自己也好受多了。不过我想,你如果有本事把孩子培养成某个样子,那还不如花同样的时间和精力培养自己呢,一定早培养出来了。
养儿防老 这在农村是很实际的想法,毕竟国家的养老体系还不完善。在城市,我想,养儿的花销应超过养老的花销吧?每月几千元,不如买保险。
爱心泛滥,寻找出口 这样的家庭想必是经济条件很好,有钱有闲,生个孩子,照顾他,培养他,从中得到为人父母的乐趣。不过这样的父母对抚养孩子所要付出的精力估计往往不足,最后就用钱来弥补,培养出的孩子与期望的,差别较大,不信看看周围,例子太多。
用孩子来加深夫妻感情 这一般都是女人的想法吧,说白了,其实是有丝丝危机感,多条锁链拴住老公呗。
其实,现代人考虑要个孩子,估计没人把上面的一二三四五分析一遍,往往感觉结婚后要个孩子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再往深处想想,往往倒是上一代的老人暗自把这一二三四五分析个透,最后鼓动年轻人要个孩子。鼓动得多了,下一代就潜移默化地接受了,结果没怎么细想就要了孩子。
单位里一位女同事就是这样,出身高官,娇生惯养,找的老公也很好。她对老公也真不错,但就是霸道了些,老公的一切衣服用品全由她买,度假安排当然也由她定。虽然买的玩的全都很高档,但我旁观者清,知道那老公心里并不会太快乐。女同事的母亲当然也看出这一点啦,就力劝他们要个孩子,并承诺说你只管生就是了,我帮你养。女同事没多想就生了宝宝,结果她母亲根本不管,女同事现在叫苦连天。老太太就是要有个孩子来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夫妻裂痕,这是退休女高官制订的家庭危机预案。
我不想要孩子,也不是把上面的一二三四五全分析了个遍才做出的结论(这一二三四五是现编的,显得咱思路有条理嘛),我只是知道如果要了孩子,我的生活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我现在的生活还算舒适,我不想有什么变化。
如果有了孩子,会将我的生活彻底颠覆,会将我现在的兴趣爱好娱乐扫荡一空,再让我把快乐建立在孩子身上,我会不自觉地以孩子之忧而忧,以孩子之乐而乐。偶尔回头想起这些年的日子,恍若隔世。
我舍不得这些年来已日趋成熟的生活方式,舍不得这历尽风雨得来的江湖阅历,舍不得已建立起来的对目前生活的感觉。我不想让一个孩子将我这些年的生活送入回收站,再清空。
我的儿子梦
文/北风
生物的本性中有着繁衍、传承的欲望。无论性别,也无论性倾向。
身为同志,总是感性的,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拥有和周围人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对于异性恋家庭的种种,越是不能得到,越是渴望拥有,譬如传统的家庭结构,很多人喜欢把传统的家庭结构套在自己的身上,要从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才安下心。于是有了角色定位――“老公”或者“老婆”;有了夫妻角色,还少了下一代,为了让这个家更完美,于是又开始着眼开发“下一代”了。
身为同志,总是博爱的,出于爱心,对生命的爱与尊重,喜欢在陪伴成长的过程中发现生命的纯真快乐。让生命的过程更丰满,让生命的轮回更真实。也希望在抚育小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两个人的亲情,让家的味道更浓厚。
无论是出于怎样的考量,只要是发自本心的喜欢,只要是两个人的共识,有一个可期许的未来,可以慢慢来过,总是幸福的事情。更何况,一个生命的未来,带给我们的是崭新体验,是更开阔的未来。当我们老去,把一生的能量传递下去,也就无愧无憾了。
在网络上流传很广的一个博客――“三男一宅”,是两个大男人带着一个小男人的居家生活,从文字上看幸福、和谐得一塌胡涂,成为众多同志的理想生活样板。这个小男孩是其中一个大男孩和前妻的儿子。我们能感受到两个大男人对他的用心良苦,舔犊情深。
对于他们,除了羡慕,我也自叹不如,这需要的不仅是机缘巧合。首先,目前国内既没有承认同志婚姻,也没有针对同志家庭的收养法案,所以这个“下一代”只能是其中一人的亲生骨肉;其次,如果为了养育后代而勉为其难,想出各种办法“制造”一个,又很可能生出很多事端,稍有问题,伤害最大的也将是这个无辜的小生命。
我想,无论将来的社会风气多开化,两个男人一起抚养孩子也不是能轻易去尝试的。除了物质层面的保障,重要的是你能否担当得起。你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他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你的小宠物,小玩具,爱的替代品。如果你还没有成熟,没有独立,没有足够的耐心和成熟,没有考虑好他成长过程中因为这种特殊家庭关系而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如果,你不能确定给他安稳的成长、快乐的童年、温馨的家庭,请不要让他走进你的生活。
我曾经有过机会,拥有自己的孩子,小生命在孕育中,我的内心也左右冲突。最终,我还是没有让他(她)来到这个世界。对于这个我未曾谋面的小宝宝,我曾深感愧疚,但终于释怀。我实在不想在我没有准备好之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给这本已纷扰的世界带来一个不快乐的小生命。
乌里、鲍勃与托马斯的幸福生活
文/岗上
我的朋友乌里是T大商学院的教授,德国人,50多岁,近两米的身高,半灰的头发,弹一手好钢琴。我们每周或隔周见一次面,聊天。我逐渐习惯了乌里的交往方式。他总是那么按部就班,见面一定是上周通过email约好。除了见面之外,我们很少有其他来往。不通电话(乌里不喜欢手机),除了有时在msn上聊聊。不过,我对乌里还是有一点幻想,就是想像他穿上党卫军的制服会是怎么样。哦,当然,乌里是***。否则我作为人文学科的学生和他的交往就有点牛头不对马嘴。我的一个室友在读MBA,是乌里的学生。那位室友就很惊奇地问过我:你们有什么共同的地方?
在这里提到乌里,不仅仅是因为乌里像我一样是***,更因为乌里有个近似异性恋的家。乌里有个一起生活了20年的男朋友鲍勃。不仅如此,乌里还有个15岁的儿子托马斯。这个家除了有两个爸爸之外(其实托马斯还有两个妈妈,等一下再说),一切都很“正常”。乌里的家在T市的高尚住宅区,一栋很有模样的三层房子,房后是幽静的花园。乌里的生活就是围绕着这个家来进行的:按时回家吃晚饭,接送托马斯上学,和鲍勃一起听歌剧,修整花园,周末一起去郊游或者别的家庭活动,等等。
在我们的聊天中,乌里最经常提到的话题就是托马斯。鲍勃反而不经常出现。托马斯是乌里和一个Les生的;当然是人工授精。托马斯小时候是怎么养大的我不知道,忘了问乌里了。但现在托马斯星期一三五在乌里和鲍勃家,二四和周末在他的母亲家,然后下周调换。乌里说,托马斯把鲍勃看作他的父亲,但不觉得他母亲的女朋友是他的母亲。总之,这种情形有点像Queer
as Folk 里,布莱恩和林赛虽然一个是gay一个是lesbian,但一起生了一个孩子,只是林赛和她的女朋友梅尔一起抚养孩子。托马斯是乌里生活的中心。乌里最自豪的是托马斯的成绩很好,得以进入T市最好的中学T大附中。如果托马斯那天是轮到在乌里家的话,乌里当天的内容必然包括和托马斯一起走回家,以及第二天早上和托马斯一起走到学校。当然,乌里在T大教书,托马斯的学校也在T大,要每天一起走并不困难。其他和托马斯相关的事情总是在乌里的话题里。比如说,托马斯参加了学生交换项目,上学期一个男孩从德国到加拿大来上三个月的学,就住在乌里家;这学期托马斯到德国去上学,就住在那个德国男孩家。
我对托马斯如何看待自己的家庭很好奇。毕竟,绝大部分的孩子和他不一样,除了继父继母或者养父养母的情况之外,谁也没有两个爸爸、两个妈妈,更何况这两个爸爸或两个妈妈还睡一张床。乌里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和托马斯生活,托马斯会跳上他和鲍勃的床,和他们一起睡觉。他们也从不刻意遮盖身体,乌里会光着身体从浴室出来,托马斯看见了就看见了。乌里还带着托马斯去**浴场。所以,对托马斯来说,一切都是敞开的,没有刻意隐瞒的东西。所以托马斯早已习以为常。乌里说,托马斯小时候他带托马斯出去散步,看到一个父亲和一个孩子玩,托马斯会问乌里:那个孩子有没有鲍勃。我没有见过托马斯,但是我想他一定对出生在***家庭里应该没有什么怨言,而且他的父母是***也没有给他带来什么麻烦。乌里说,托马斯会告诉他的同学他的爸爸是***。似乎托马斯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麻烦。
但是托马斯能够如此自然地处理这些问题并不是偶然的。乌里说,托马斯入学时,他和鲍勃特地跑到学校去,告诉校方托马斯来自***家庭,并且请他们注意不要让歧视托马斯的事情发生。这当然同时也是委婉地警告校方不要歧视托马斯。我相信,乌里还做了别的事情来保护托马斯和他自己的权利。比如,早晨如果乌里和鲍勃一起去上班,乌里会在他的学院门口和鲍勃吻别。这是情感的表示,也是政治宣言。
乌里的例子在加拿大的***圈子里也是少数。***者独身的比例很高。有伴的人即使情感稳定,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要孩子的也很少。当然,这里需要作一下区分:有很多***者有孩子,但是是在异性性关系中要的孩子,比如有人从前结过婚,在婚姻关系中生过孩子;有人虽然没有结婚,但和异性有过关系从而生过孩子。***者的孩子应该是在坚持***身份或者关系的前提下所出生的孩子,并且坚持以这种身份来抚养孩子。乌里的例子虽然是少数,但至少证明了***者要孩子的可能性:***者可以要孩子并且以***身份来抚养孩子。
同**者收养孩子是件好事
文/老刘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用科学的态度理解同**、关心同**、正确对待同**——这一正常自然状态下的少数群体。
可喜的是,2007年7月,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高校医药教材《性医学》问世了。教材公开强调:自2000年以来,我国医学界先后提出必须维护同**人群的恋爱自由权利,承认该人群的同性婚姻权利,设立反对性取向歧视的法律等等。这是我们国家第一部涉及性取向少数人群平等权利的大学教科书。
而且,就在2007年7月,由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我国著名法制记者冉多文所著的《另一面》也同广大读者见面了。这本书在“解读三千万***者的世界”一章中,
作者在介绍个案和科研结果后指出:“现代法制社会应依法尊重***者的人格尊严和选择自由,保障他们的安宁、幸福生活的权利。”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胡**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段内容里提出“尊重和保障****,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所以我和一些人的看法相同,也认为:“同志”人群作为公民社会的一部分,他们自然是法律保护的范围。而且在当前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它更是和谐共荣文明社会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我觉得,同**者收养孩子也不能说是件坏事。为什么呢?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同**者结合组成的家庭与异**结合组成的家庭一样,都是社会肌体中的一个细胞。这个细胞的健康与否都影响着社会肌体的发育和成长。这个家庭对所收养的孩子同样能尽天下父母的责任和爱心。同样能传承培养教育孩子的美德。如果通过艰辛努力能把所收养的孩子培养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真正有用的人才,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公德无量。
第二、同**家庭能够收养孩子对于解决我国基本国情中的计划生育问题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起码对于同**家庭本身的不生育情况不会产生思想与实际生活的负作用。
第三、同**家庭收养孩子也能促进这样的家庭更加自我关爱,自我促进,自我和谐。这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同时对于长期束缚在人们头脑中的旧思想、旧意识、旧的传统观念能起到一定的更新换代的作用。让更多的人从科学的角度了解同**,认识同**。这样不仅能有效地遏制艾滋在中国的蔓延,而且对人们能更加宽容理性地尊重人的各种权利都有直接的促进。
总之,同**者收养孩子,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都是利大于弊,不是件坏事。
希望成为一位父亲
文/悲带酷
孩子, 这个人间最美好、最珍贵的话题, 似乎与我们无关。我们至今仍在躲躲闪闪地生活和工作着, 仍在社会的边缘里寻求着与身边所有人一样的平等,
一样的权利。繁衍后代, 似乎离我们太遥远, 甚至可能被看作是我们的放弃。而这个话题, 却是眼下所有世界先进国家同志社区中最热门、最引人注目的话题之一。由于加拿大、西班牙、荷兰等越来越多的国家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随之产生的抚养、财产等一系列权利和义务也成为了焦点。从中可以看到的是, 尽管我们的性取向不同, 但合法地抚养孩子不仅是权利平等的一种表现,
也是大自然赐予我们每个人的最天然的人性的体现。
记得我第一次切身地思考这个问题, 是几年前在澳大利亚SBS电视台上看到的一个纪录片,讲述的是一对相处了14年后的墨尔本男***人去美国产子的故事。由于目前在澳大利亚同性收养孩子尚未合法等原因,
他们去美国找到了一位代孕的母亲, 用他们两人中一人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9个月后, 他们的儿子诞生了! 看着他们幸福、激动地把孩子接回到墨尔本,
辛苦地但无比甜蜜地充当起两个爸爸的角色时, 我也沉浸在他们的喜悦之中,心中也撒下了一颗种籽。
很多时候, 一个人的愿望是与其童年时的经历密切相关的。我父亲是解放军的工程师, 母亲是医生。由于部队的频繁调动,
我们没有跟随父亲“南征北战”, 从小我是陪伴母亲长大的。我与父亲相处的时间只有每年他回来探亲的一个月。即使在那一个月的时间里,
他也很少对我有亲切、关怀的举止。在我的记忆中, 不知道父爱是什么样的感觉, 只是觉得他始终是有隔阂、非常严厉的人。虽然像我这样由单亲带大的孩子为数不少,但在我的感情世界里似乎总是缺少些什么,总是对发自男人的温情有着特别的吸引力,尤其是对男人刚中带柔的气质情有独钟。我不知道童年时缺少的父爱,对我如今的性取向是否有关连,但我明白的是那份缺憾是无法找回的。渐渐地我也产生了在我的下一代身上弥补我的这个缺憾的希望。我要把所有的爱倾注在他身上,
让他体验到父亲的温暖和伟大。
由于母亲是医生, 需要倒三个不同的班, 父亲又不在身边, 我从小就挑起家庭的很多重担, 尽量为母亲分担忧愁。9岁时,
我就要做饭、洗碗,照顾妹妹, 帮妹妹梳理,接送她去幼儿园等。记得最困难的时候是妈妈和妹妹都躺在病床上, 那时的我觉得肩上的担子很重。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一直到后来远离故土,
我一直保留着对家里的责任感。这种从小养成的照料别人的习惯也许是我欲想成为父亲的另一原因吧。
当那对墨尔本同***被问及将来希望他们的儿子成长为什么样的人时, 他们的答复是希望他能成为异性恋者。 因为他们觉得在当今社会里作为异性恋者,
生活会容易好多, 在他们孩子的成长道路上也会少一个需要跨越的障碍。
尽管澳大利亚的同志社区和团体还在为合法婚姻等课题而努力, 但他们保护***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健全的。 由此让人联想到中国***者的现状。
虽然我没有对这个话题作过研究,但从我这次回国耳闻目睹的,身边经历的来看,我们要走的路十分漫长。
如果说国家的法律法规迈出的步伐并不大的话, 那么社会观念和文化习俗上的突破更是步履艰难。我听说前两年北京要办第一届***文化节,
但“因消防问题”未能办成。另外,在平时的闲聊中,我发现很大一部分同志,虽然明确自己的性倾向是不能改变的,但还是认为会因为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而与异性结婚,
从而过着既有异性又有同性性接触的双重生活。虽说这种现象在西方国家也不是销声匿迹了,但似乎在中国普遍存在。从根本上来讲,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了***者本身,也毁掉了一个无辜女子的美好未来,惟一的收获是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它不但对预防艾滋不利,而且也是一个社会对***缺乏理解和接受的直接体现。
回想当年我离家出走,远涉重洋,为的就是能和身边所有其他人一样,过正常的生活。因为我知道,我就是正常人。期望这一天也能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早日来到,让今后成千上万的孩子们不再像我们一样,为自己的性取向而担忧,苦恼。
造人计
文/郝利平
在网上偶尔看到一则新闻,标题上说的是趣闻。说一对同居6年的***火烈鸟最近又有“孩子”了——一只被遗弃的小鸡。据报道,在英国布里斯托尔市的WWT湿地公园,一对***火烈鸟夫夫“求子心切”,收养了一只小鸡。这则“趣闻”引起了我对同***希求有个子女的思考,连两只飞禽都有这么强烈的养子愿望,那么作为人有了想要个孩子的想法时,则肯定不是用趣闻能来扼要概括的了。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论调至少在时下是行不通的,用现在的实际情况来联系是万分的不能搭套了。因为不管养儿或是生女,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假使不是多胞胎的话,那他或她在成家立业后的不远将来,就会有四位“防饥”的老头老太太候在哪儿。这是不现实的,无论如何都是不现实的。最后人们终于被逼着发现了较为合理的出路,社会福利机制的健全和加强建设等等,比如“老年之家”、“夕阳红乐园”之类的机构就是为奔着疏散这个来势汹汹的老年大军而设的。不过得花钱,不比过去的“五保户”完全是只要伸出双手。我母亲那时骂我不找老婆时就说,迟早是“五保户”的对象。但这种全新的养老方式,也需要个接受过程,崭新的生活方式之风刮到10年前我们老家那个小镇子里时,这就是忤逆。我家先前的一位年老邻居是个寡妇,也和我父母他们一起经历了儿女大生产时期,七狼八虎的也不比谁家少,但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成了改革的先行者,被送去蹲养老院。我经常记得她没走之前坐在我家靠玻璃窗的沙发上,用老年人特有的那种孩子气的表情凄然地望着窗外,喃喃地说,我早想好了,就一把耗子药,真的就一把耗子药。一听到要“送”,连我们都觉得她要去蹲大牢似的。一年后她回来散心遇着了,很显然不是被“放”出来的,红光满面,滔滔不绝地介绍道,服务员不让我们做活,什么也不让做,就让我们打**,下跳棋,踢毽子,那就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呀,除了裤衩子,里里外外全部人家洗……
可以肯定地说,我的女邻居的今天很可能就是我们大多数年老后的明天,种种趋向严重地为我们指出了当我们腿脚不灵便时的基本方向,也说明了靠囤积孩子的养老模式已经是不复存在了。如果说这种可能性一旦没有,就表明孩子的可有可无是显而易见的话也不对,一对火烈鸟是不能指望他们的孩子会到老来时能给提茶倒水的,他们对养个孩子的冲动又不能不说明人类抑或是动物对爱的一种渴求。这种渴求让我想起了我的一对朋友为能造出自己的孩子所下的苦心,我因为一些小小地参与本真地明白了一种对于生命的态度。
我的这对朋友是同学,一个是小学和初中的,一个是高中的。好像我们很有点缘,他们大学毕业后先后分到了我们那个小镇子里。后来他们在那里结婚了,再后来他们搬到了市里,我们家也不久搬到那里,竟又住在一个小区,前后差一栋楼。在家没事时那位女同学时常给我打电话说家里煲了鸡汤什么的过来喝,跟前是她的孩子,时间多神奇,眨眼间这个通过“人工降雨”来世的小毛头竟这么大了。
在小镇时,没正事做,我一天到晚在他们那里。后来我去北京闯江湖了,他们搬到市里,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写信让我在北京给他们打听。我也真是踏破铁鞋似地给他们打听,幸好那时认识一个农大的帅哥,叫巩震,成天拉上他去问。他觉得我的文艺气重不适合问这些裤腰带以下的问题,就帮我问,起先我们说好是以他为问医对象的,相当别扭地坐在那里求医。一次医生让他去卫生间取精子化验时,就只好和盘托出。两人走在大街上有一种莫明其妙的羞耻感,偶一对视便不能自控地哈哈大笑起来。后来我的这对朋友亲自来北医三院查了,是男的死精多,达不到受孕指标,但后来通过“人工受精”的办法他们竟真的如愿得子。我的这位女性朋友自从有了孩子后就不工作了,在家做全职太太,身体日渐发福,每日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写儿子的成长日记。她在写日记的时候,让我对一个生命的降临产生了敬畏感。那时就想如果是两个男子也想造个小毛头的话,不管成功与否,那将一定有很深的生命意义在里边吧,因为生命的欢娱从来就不单纯为感官所有。
我母亲是母性泛滥的人,见孩子就喜欢,常常主动上门把别人的小孩子抱回来。四楼家的一个小女孩是她常能抱回家的一个。有一次她忽然跟我说,抱一个吧,我给你看着,到老了后你也不孤单。然而一切事情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比如说像她想的说抱一个就抱一个,可是孩子是那么可爱,有时抱在自己怀里,那么小的一个生灵在看着你咯咯笑,把整个头贴在他的小身体上,那种奶香气的婴儿味是不能不让人动情的。
有时候我想,要是能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人就好了。他身上有着你的万种东西在流动,你在他的小生命中观看到了生命的那种神秘和不可言语的奥妙,恰在时间的河流中愉悦着生命的流动与走向。如果是和爱人呢?这一点让我想到同志权益直面带来的那种实惠,比如说婚姻,比如说法定收养,再比如说代理母亲等等。我看到过一篇报导同志生子的新闻,他们通过代理母亲生下了他们的孩子,所不同的是俩个孩子的亲子关系并没有人们想像中的那样区分清楚,他们说,我们要的就是一家子的亲情,不分是谁的。
或者说就算是领养一个又有什么不好呢。我看见李银河博客里她与她的孩子是那么可爱,也看到过舞蹈家金星与她的孩子们。生命是什么呢?生命其实就是参与,我们只是参与了一场有意思的生命过程。说的文绉绉些,就是纪伯伦在《论孩子》里说的:你们的孩子,都不是你们的孩子,乃是“生命”为自己所渴望的儿女。他们是借你们而来,却不是从你们而来,他们虽和你们同在,却不属于你们。你们可以给他们以爱,却不可给他们以思想,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生为人子
文/ 七狗
我38岁,现在很忙:忙着还房贷,忙着挣养老金,目标是在45岁时能够处于半退休状态。那时,我的银行账户上应该有100万左右的现金可以作为养老的基本保障,我也还会做些自己比较喜欢、不是太吃力的工作。45岁也还不是太老,还来得及享受一下生活。一直想做的几件事,也许可以捡起来做。
这显然是一个***者的人生计划。如果是异性恋男人,普通一点,30岁结婚,45岁时孩子最多不过15岁,正是初中毕业考高中的时候,高中、大学都是銷金库,大学之后还要帮他付房子的首付,人生的功课还多得很呢!45岁,是万万退不了休的。
对于我来说,38岁要孩子,实在是太晚了。虽然相信自己的生育能力没有问题,如果找到愿意合作造人的女性,准保能生个一男半女。但想想自己60岁的时候,孩子才20岁,还没有大学毕业,未来20年,绝对是当牛做马的20年啊。罢、罢、罢,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我父亲是尽责又开明的人,在我的适婚年龄段,实践过所有同志父母常做的催婚工作,但也不是过于疾言厉色。当然,我一直在工作上很投入,父母觉得我还小有成就,知道我至少衣食无忧,也就不过于担心。到后来,他只偶尔敲敲边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你真不考虑找一个伴啊?”以前他催婚,我都是嬉皮笑脸没正形,知道这种事情认真不得,呛起来他们更担心。而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心里却反而一咯噔。这样没有语言暴力的婉劝,完全来自老爸的人生深处,所以也往我的心里去。平时电话问候,聊聊家常里短,园子里有什么菜,有没有到村头找人打麻将,完了,像不经意似地问上这么一句,加上前面“一世一秋”的文学化铺垫,让人不免周身生寒意。不管老人怎样开明,他们心里总是惦记着的。
有一个伴,像我爸我妈一样,在老家寒冷的冬天里,彼此守望,也吵架,也治气,却是充实的,有生机的,抵抗着南方冬天刺骨的寒冷。心里也踏实,孩子们都好好的,能干,勤快,孝顺,让他们自豪。这一群有出息的孩子,是他们一辈子最得意的人生作品,也是最有价值的长线投资。因为孩子们的赡养,不管物价怎么涨,他们的生活总是那么安逸。
而我,注定是没有我父母的这种幸福了。这辈子要靠自己活着,不能指望别人来养老。前些日子在网上做一个寿命测试,我要活100岁,比所有同事都活得长。想起来,45岁退休恐怕太短视了,55年,得要多少养老金啊。
我经常觉得***其实一点都不“变态”,我们可是因为爱同性而没办法要孩子的。可是那些丁克夫妻,就是不要孩子,放着好端端的生殖系统不用,这是干什么呢?看到他们我就觉得气愤。我要是个异性恋男人,绝对是传统得不能再传统。我早熟,12.5岁就开始遗精,暗恋喉结突出的数学老师。换成是异性恋,肯定开始早恋,可能连大学都考不上。侥幸考上了大学,绝对也不会在大学闲着,一准大学毕业就忙着结婚,甚至奉子成婚。那样的话,我该有一个16岁的孩子了。
在我心里,我还是喜欢孩子的。我对生孩子的男人,也有种特殊的好感,探究一下就是生殖崇拜吧?觉得他们两腿之间那个东西真是能干,可以造出小人来。看到帅男人带着孩子,脑子里就跑过这样的念头,嗯,他的那个造人工具是什么样子的呢?
前些天家里短时间地养过一只小狗。一条不算纯种的博美,半岁大,活泼得不行。下班回到家,它欢天喜地奔上来,往人身上直扑。你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它往沙发上蹿;你拖地,它追着咬墩布;早晨听见你这边有了一丁点动静,它就从自己睡觉的地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你卧室来,踮起后脚扒着床沿看你;带它下楼遛弯的时候,它就像不会走道似的,到哪里都是箭一样蹿来蹿去,一会儿蹿到前边,一会儿又蹿回来迎你……多像一个耍赖争宠的小孩呀!你不能忽视它,因为它时刻都在吸引着你的注意。你喝斥它,拿报纸敲它,它也不记仇,照样在你跟前脚后像个绒球似地滚来滚去,让你又烦又喜欢。孩子,给人的就是这种感觉吧?几天功夫下来,我朋友就把它当成儿子看待了。
不过这小狗也有烦人的时候,闹腾:咬家里的植物,把一盆虎刺梅咬成了半个秃子,把一盆小圆刀连根拔起。发现的时候,它正像三亚鹿回头的雕塑似地,把圆刀紧紧衔在嘴里,怎么喝斥它都不撒嘴,最后把圆刀给咬成了两节,把我给气坏了;早上也睡不成一个安生觉,被它吵得睡不成……不到一个星期,被迫把它送人了。
小狗可以送人,养了孩子不能随便送人啊。一养上,就是一辈子的事业,一生一世的牵挂。他耍无赖,你得教育;他三病两痛,你着急上火;他长大了,你心血耗尽了。这么大件事,可不敢轻易做实验。
同志+爸爸=?
文/蛇相鼠
在这里我不谈道德问题,因为同志和某些人说的传统道德扯不上任何关系。对同志家庭,同志与孩子的问题我有一些看法。孩子是生命的传承,是理想的传承。我本人很喜欢孩子,但是,我要纠正一点:孩子不是对父母的交代!孩子不是替代品!孩子被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是单纯的,随着宝宝的第一声哭泣,就证明一个崭新的生命的到来,他是独立的个体,虽然他那么脆弱但他是独立的。所以任何父母都没有权利让孩子成为什么或交代什么。我坚信:孩子是不应该被利用的!
一个孩子,从母体受孕开始,到大学毕业,花销之大,令人头疼,而且养孩子还要分心费力。孩子教不好是问题、孩子不听话是问题、孩子的性向受到影响还是问题!现在中国的父母都怕孩子累着,怕孩子承受压力,经常为孩子心疼!可我觉得,我们这一代想要孩子的都要有足够的精力、有能力慢线投资、有非常好的教育理念、有强大的抗压能力(我觉得同志的抗压能力都很强悍),对孩子是真心的,是不计报酬的,就可以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反之,没有足够的精力、没有良好的教育理念、没有不错的心理安抚能力等,就不应该要孩子,这样既对不起自己的孩子,也对不起自己。
都说养儿能防老。不错,我会要个儿子,因为我是gay我就要儿子!而且我还要把他培养成1。但是我要申明的是,我养孩子不是为了防老!因为孩子不是养老金!生孩子不能以养老为目的,我会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也会存养老金,因为我不会让自己成为孩子的负担。
为了孩子着想就要会教育孩子。我认为家庭教育比校园教育更为重要。大家都知道,校园教育注重的是知识文化的学习,而家庭教育更注重的是品德和个人修养,现在这个社会很多家庭认不清这个问题。当孩子走入社会的时候,除了学识之外,品德和个人修养也是很重要的。当然,现在很多家庭在注意这个问题了。
“同志家庭”如何教育孩子呢?前文提到过“要有良好的心理安抚能力。”同志家庭与其他家庭类型相比更加特别。它突破的不只是传统观念,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在“同志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还要面临来自社会、学校等诸多问题。所以作为父亲(或者母亲)要有良好的心理安抚能力,避免孩子受到不良的心理影响。
孩子,我可望不可即的梦想
文/朱子
几个月前,忽然接到朋友小宁打来的电话:“朱子,我抱了个儿子,刚满月,可好玩了。”听到小宁电话真是吓了我一跳,我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一件需要毅力和勇气的事情。
认识小宁已经有10多年了,虽然和他的相识是在一个偶然的同志活动中,但他却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是个gay,因为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听他告诉我第二年要结婚,说他对女人很有感觉,如今N个第二年已经过去了,他结婚的事情也没有落实,现在倒是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抱回了个儿子。
接下来的这几月里,每次通话我都能感受到小宁的幸福感,“儿子可能吃了”、“儿子会坐着了”、“儿子认识我,总冲我笑”,他和我通话的话题已经完全由生活和情感转向了他的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儿子身上。看得出,这个儿子已经成了他生活中的全部。
说实话,小宁的抱养儿子让我对他多了一份敬佩,38岁的单身男人竟然还有这份勇气去面对嗷嗷待哺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不引起邻居的好奇,也为了让自己不成为别人的议论中心,小宁选择了移居,带着父母、孩子从北京搬到了廊坊,他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不受打扰的环境中长大。
虽然我也很喜欢孩子,也曾多次和男友谈起过想不想领养个孩子的话题,但是想法终归是想法,小宁的“壮举”对我来说还真是个挑战。
作为有着同志身份的男人,30多岁还不结婚总是会让周围的人去关注你。父母对我最多的劝告就是:“现在你还年轻不觉得怎么样,没有孩子,等你老了谁来照顾你,病了跟前连个递水的人都没有。”虽然我也会和父母开玩笑地说上两句去住养老院什么的,但是仔细琢磨父母的话也确实让人心里发虚。年轻时我们有爱人和朋友,但是如果当我们大家都老去的那一天,病了时谁会来探望我们?终老时谁来为我们扶灵送殡?
每次过年时总是会给侄儿侄女压岁钱,也会开玩笑地问他们将来肯不肯给我养老,侄女说:“您干嘛不自己结婚生个孩子?”而侄子更是会把你的鼻子气歪,“我不管,你老了我把你放马路上。”虽然是童言无忌,但还是让老妈的心里感到不舒服,一句“眼珠子都指望不上还指望眼框子”的朴素道理又会让你觉得:孩子还是自己的好。
老妈不止一次地劝我:“趁我身体还好,你赶紧结婚要个孩子我还能帮你们带。”这个时候我就会问老人家,“那我抱个孩子怎么样?”每次对于我的这个提议,老妈的态度都是坚决反对,而她的嘴里永远是劳动人民最朴素的大道理,“狗肉贴不到羊身上,抱的孩子大了也不会和你一心的。再说了,你也不怕街坊邻居笑话你?”姑且不说老妈前面的话是否正确,一个未婚男人抱养个孩子,一定会成为我们这个都是以老爸老妈的老同事为居民的小区里的头条新闻。
其实,这些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原因,在我心里,更多的是不知该如何把一个小生命养大。30多岁的年纪拖着个孩子,以自己的经济和精力,我不知能不能照顾得好他,要工作、要接送孩子、要做饭,要为他洗涮收拾,每一样事情都需要自己去亲历亲为。也许看着孩子成长的喜悦要大于你所付出的辛劳,但我实在不忍心自己的孩子受一点委屈,我希望他能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昨晚又接到了小宁发来的短信:“朱子,你知道吗?自从有了这个小东西,感觉真挺幸福的,他给我带来的远比我给他的多很多,跟着他一天天长大,很多东西和事情也刚刚品味出滋味来,我总说,他是降落在我生命里的小东西。”
看着小宁的短信,心里既为他高兴又为自己惆怅。孩子,这个给每个家庭和父母带来欢乐的天使,今生看来只能是我心中的一个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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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荷兰同***可收养子女
允许同***登记的国家有捷克、英国、丹麦、芬兰、德国、挪威、斯洛文尼亚、瑞典、瑞士、法国、冰岛等;而在比利时、荷兰、西班牙、加拿大和美国的马萨诸塞州,***者已经可以合法地登记结婚。
丹麦:第一个承认同***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1997年,丹麦国家教会(信义会)的主教投票承认同***关系。现在,同***也可以在教堂里举行结婚典礼。从1999年开始,同***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荷兰:1998年1月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也包括“异***”。对于同***来说,登记的同***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但同***无权收养子女;对于异***来说,该法为那些既想暂时结为伴侣、但又不想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实际上是一部“同居法”。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者结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者结婚,而且可以完全享有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权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部分法条摘选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九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第二十一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三章 收养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二十四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第二十六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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