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
鸣
阳光同伴:我对志愿者群体的思考
童
戈
从2003年“非典”过后,我越来越多和更深入地走进同志中的志愿者群体(以下简称“志愿者群体”),也越来越多地听到各地志愿者小组和社区协调活动不断传来的信息。
我很兴奋。自1995年初认识万延海先生以来,我结交了许多同志朋友。他们中的一些人,自1990年代初就开始冒着被打、被抓、被拘留、被开除公职的风险,自发地投入了向同志社区传递预防艾滋知识和警示的活动。我自己也经历了从严密隐蔽,到以“童戈”之名进行幕后、半公开和公开的相关活动的历程。“逝者如斯夫”。十年的光阴匆匆而去。我难以挽留地站到了老年门槛之外,伸手就会敲开老年之龄的大门了。不论我的心态在漫长的重重“脱壳”经历中怎样走向阳光,我终究青春不再,活力不再,潇洒不再。一个“阳光老头”混迹于真正阳光灿烂的青年之中,说到底有着难以掩饰的做作和沧桑。
古诗云:“时来天地皆同心,运去英雄不自由。”因此,我从内心期冀着年轻朋友们不只是要更加绚丽地焕发生命光彩,同时也要在反歧视和预防艾滋的工作中,为其他朋友的心灵和生活驱散阴霾,聚集起更加明媚炫丽的当代人文主义的多彩阳光。
过去十年中,我们同志人群的一些有识之士,足以称得起是先行者。尤其是最初的活动,因为是在社会不予承认,甚至还时加压制的环境中进行的,知道详情的朋友不多。今天,许多朋友已经“淡出江湖”。但是,他们却用牺牲和奉献(一些至今仍在推动着这一活动的硕果仅存的当事人,低调得不能再低调)积累了许多至今并没有认真加以总结的宝贵经验。
我在许多场合说过,我们同志人群从一开始进行以预防艾滋为主导的争取我们生命价值和平等权益的活动,就在积极寻求支持者,就和有关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形成了很好的合作关系,并且没有放弃自我关注、自主阐释的艰苦努力。
在1995-1996年间,在香港学界朋友的运作下,在香港出版了全部由大陆同志人士撰写的文章合集《北京同志故事》(非小说)、《我们活着》,发出了我们自己的声音。
1996年,香港出版了“两岸三地”同志人士的小说集《他他她她的故事》,其中收入了大陆人士崔子恩、童戈、林白、石燕的小说。
1997年,香港分别出版了崔子恩的长篇小说《桃色嘴唇》、童戈的小说集《好男罗格》。
1998年,是个值得纪念的年份。这一年,有我们的积极参与,张北川医生主持的“朋友”项目终于破土而出。而在这一年,我们的人士自发、自主开办的“北京99575同志热线”开通;“广州同志文学网站”面世。
1998年8月,由“北京99575同志热线”发起,得到香港朋友的资助,中国大陆首次组织了一次“秘密”的全国同志代表联谊活动(早在1993年,万延海组织了北京地区开先河的同志人士联谊活动“男人的沙龙”,在国内外引起震动。但受到卫生部、公安部的“联合取缔”)。在这次会议上,大家认真讨论了预防艾滋、发动志愿者、推动同志文化的文明化等议题。
此后,全国同志人群的志愿者活动在“朋友”项目的启动、同志人士的支持和参与下,进入了新阶段。
十几年来,我们的志愿者活动大体形成了这样的格局――
1
、自发形成,自己争取一定的支持资源,预防艾滋的工作目标比较明朗,和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士建立了一定的合作关系,但活动比较独立自主。
2、
由有关专业机构和专家发动、组织、指导,预防艾滋的工作目标相对集中单一。
3
、自发形成,也注入一定预防艾滋的内容,但以同志人群的生活化交流为主要活动内容。如大量的同志网站、大量能够在同志社群活动中起到一定协调作用的人士和松散型的核心群体。
令人欣慰的是,他们并非“自扫门前雪”,而是互相有着密切沟通和交流。尤其是近年来中国艾协、“朋友”项目和北京纪安德健康教育研究所(“纪安德”)积极开展的发动、培训、交流工作,使得全国志愿者工作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纪安德”在国际艾滋联盟支持下,2003年10月于北京举办的培训活动中,首次把怎样依据现行法律维护同性恋者平等合法权益的议题引入讨论中。这就把同志人群面对的法律问题由专家层面的学术争议和居高临下的总是要求同志人士“老实守法”,过于强调同志人群“负面表现”的教育,转化到为公民的同志人群利用现行法律,进行自我合法保护的现实生活层面。我个人认为,这是和专家们在同性恋问题上分享话语权的良好开端,也是对把同性恋问题“艾滋化”进行自发的、公正的剥离所进行的尊重法制和人权的合法抗议。
但是,对志愿者活动如此自发而又多元发展的现实,我个人既非常欣慰,又怀有深深忧虑。确实,我很矛盾,甚至忧虑大于欣慰。
在大连举办的“联合国男男性接触者艾滋干预培训”活动中,我用委婉的方式重点讲了人群内的“自我歧视”问题,用比喻讲了这个问题。我说,不少朋友天天喊“反歧视”,可骨子里却仍把同性恋看成污秽不堪的烂泥潭,并努力证明自己是出“同性恋淤泥”而不染,是道德操守上“亭亭玉立”的同性恋者。而他们非要去恪守并向社会证明自己清白的所谓道德原则,实际上是在异性恋人群中已经受到极大冲击并发生极大震荡和有所改变的封建伦理原则,比如封建贞操观、从一而终的性关系观等。
作为个人,要做一个传统式的道德君子,应当尊重他的自我选择,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志愿者,要宣扬以封建伦理为核心的道德原则,尤其是宣扬封建性贞操价值观的、人身和性权益互相占有的性关系原则,甚至要扮演同志人群的“道德教士”、“道德警察”、“道德宪兵”的角色,去对“女性气质”、“一夜情”、已经走进传统婚姻围城的同志的婚外同性性关系等大加讨伐,就危害了同志人群对平等合法权益的争取,就影响了同志人群预防艾滋工作的求真务实。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志愿者不是很少。而且,有人故意以此去迎合社会对同性恋的世俗认识,以出卖同志人群的平等权益去争取大众社会“招安”,达到自己被社会接纳的功利目的。比如,有的个人同志网站,就是在对同志人群中的种种多元选择挑起非常世俗、无聊炒作的批判以后,去寻求并找到了商业操作的捷径和合作者。
2003年,我的思考达到了上述层面。今天,随着方方面面对志愿者工作的关注、发动和支持的增多,我的忧虑更加深重。我在思索志愿者工作的定位,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问题。我所表述的个人思考,我自己知道,是非常得罪人的。
我个人认为,不论是同志人士自发开展的,还是由专业机构和专家动员、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应有的工作定位是“同伴关怀,同伴支持,同伴教育”。没有这样的定位,就不能把“同伴意识”深入到志愿者工作的实践中。它至少有以下的四大不利后果。
第一,不利于通过发挥“同伴效应”,把预防艾滋的知识和意识传播给广大的同性恋人群。
我以求咨者名义打过所有公布出的“同志热线”。我发现一些接线员存在着极大的自我认同障碍。问他是不是“同志”,他会异常敏感又冷漠地回答:“这有必要回答吗?”“这是我的个人隐私。”这类接线员往往还是“非艾滋免谈”,一副对同志人群中非“一对一”性行为及其活动方式清高得不知所措的态度(要证明自己的清高,而因为对同志社群活动缺乏了解又对某些“不道德”活动方式看不起,因而茫然失措的态度)。我敢断定,哪怕这位接线员具有再高学位,来做这种工作也会收效甚微。甚至,他做志愿者工作的热情,不是出自于良好的自我认同能给朋友们以帮助,而是以做志愿者工作来平衡他自己自我认同障碍形成的心理压抑。
第二,不利于鼓励同志人群实现以反歧视为前提的自我解放。
许多社会事物是矛盾的统一体。比如,一位做志愿者工作的人士没有给同志人群以帮助的自信,就不会产生投入热情。但这种自信来自哪里呢?来自自己的高学历?来自自己“清白”的性行为操守?……这样,他不只对自己形成了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他对本来是多元化存在的工作对象,本身就存在着不自觉的歧视。比如,有的志愿者不能平等对待男性性工作者、艾滋病毒感染者,甚至那些社区活动中“活跃”的同类人。又如,有的志愿者不懂得自己是在“干预”,而是以干扰人家,带着去拯救别人、教育别人的态度,在热线或外展工作中硬要和人家夸夸其谈,说三道四,甚至喋喋不休地去进行“广告式”宣传,在下意识中把自己凌驾于这些“可怜的芸芸众生”之上。
这种现象目前很突出。有关机构和专家在善意地对社会宣传他们接触的同志身份志愿者是多么优秀,一些志愿活动组织者和志愿者个人也在努力向社会证明着自己的优秀。就是我本人,两年前也在煽动着这种证明。因为目前中国社会对同性恋的误解很深,似乎也需要同性恋人群中符合他们传统道德意识的“完美标本”来改变大众认识。但是,近一二年来,我越来越强烈地反省到这种想法的误导作用。能够真正站到客观、公正的科学立场上审视同志人群,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和异性恋人群绝对一样多元的绝对社会化人群。如果依赖要证明这个人群整体上多么优秀、多么“君子”,才能交换到平等的权益,这是投降的思想,是违背社会客观规律的虚幻空想。说到底,是在向社会歧视乞怜的哀告:“给我一点平等吧,看啊,我和那些‘同性恋渣滓’不一样。”我个人在意识和思考到这一点以后,一方面坚持自己的行为选择,一方面放弃了这种错误的“证明”意识,而我也从自己对平等的自我感悟中,真正体验到了自我解放的美好。我因此认为这种自我审视才是一个同性恋者比较完善的自我认同。不具备完善的自我认同,就不适宜做一个要面对多元的社会化人群开展工作的志愿者,就无法鼓励别的朋友更健康、更文明、更快乐的生活。
第三,不利于在社会活动中争取我们的自我阐释权,不利于和具有话语权的非同志人士,尤其是学界、媒体界的非同志人士分享话语权。
尽管目前的志愿者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仰仗着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的支持,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落实“同伴活动”的定位,而是由支持者主导,就势必和我们社区人群的真实需求拉开距离。而且我们人群的事情就可能被支持者的习惯的思维定势和话语体系主观的指导和诠释所左右。最简单的例子是,同性恋和艾滋的关系问题。此外,同性性行为方式问题,是不能用单纯医学观点可以诠释和指导的问题。比如肛交问题。肛交只是一种性行为方式,在同性恋人群和异性恋人群中都存在,只是在同性恋人群中比较普遍。而在同性恋人群中,接受被插入肛交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痛并快乐着”,这是生物科学的一个未解之谜。而目前在男同性恋人群中预防艾滋宣传的预防技术上倡导不去进行肛交,用别的性接触方式替代肛交。从以往的医学角度,可以罗列出种种肛交的被插入行为对于这个“拉屎的孔道”形成的危害。我不反对就此进行善意的提醒。但是如果不是用更安全、更快乐的技术去提醒大家预防艾滋,由享有社会认可身份的专家(包括有其学术背景的人士,甚至一般医生、专业大学生、研究生)形成劝止(甚至是阻止)肛交的一种技术性的舆论,形成了这种话语强势,就会在社会上形成“肛交不正常――同性恋不正常”的连锁反应,进而形成社会歧视的加剧。我手里有哈尔滨等地媒体传递这种歧视意识的诸如此类的报道资料。我不相信有关的专家在宣扬歧视,但是,由专业人士主导的话语强势不只加重了“同性恋艾滋化”的趋势,而且淡化了我们反歧视的主要需求。
遗憾的是,目前不论是由非同志人士还是骨子里没有清除“自我歧视”的同志主持的志愿者小组和活动,仍然站在封建异性恋正统话语体系立场上开展工作的不是很少。我能理解,这也是抵制社会歧视压力的一种无奈之举。但是,无形中他们又压制和削弱了同志人群自我阐释的声音。
第四,不利于站到科学、公正的人权立场把同性恋问题与“艾滋化”剥离。
如果解决了上面三个问题,包括志愿者在内的同志人群的平等权益问题就会摆到首当其冲的地位。目前同性恋问题被“艾滋化”,又被“艾滋恐惧”和“艾滋歧视”强加了一层压力,是有目共睹的现实。
“同性恋问题艾滋化”的实质,是削弱同性恋人群的话语权。因为,任何一位异性恋身份的专家,也不会成为透彻了解同性恋所有活动(包括精神、心理)细节的人士。而志愿者(除非医学专业人士)也绝少可以去担当性病艾滋医学研究和临床工作的专家。显而易见,同性恋人群对于自己非艾滋问题需求的声音,无形中就被压制了。而我们的志愿者,也就成为了“医学技术的附庸”,不会很好地成为人群的同伴。
总之,同性恋问题在中国正开始摆脱意识形态的干扰,开始宽松,这是志愿者活动得以启动的客观因素。但这仅仅是开端,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多,困难很多,风险仍不可低估。为了同志人群更健康、更文明、更快乐,也更和谐融洽地生存于我们的社会,关注和支持同志人群志愿活动的各方面人士,尤其是同志身份的人士,应当放弃种种隔阂,包括不同项目目标的隔阂、非同志和同志之间的隔阂、地域的隔阂、争取资源的必要竞争形成的隔阂,更平等更充分地探讨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使志愿者活动向更健康、更公正、更富实效、更少功利性的方向发展。
|